县城环卫一体化委托管理服务运行经费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精神,把好资金入口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20〕5号)《双柏县财政支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双财字〔2021〕59号)工作要求,双柏县财政局结合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下发《双柏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预算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双财绩〔2024〕7号),组织第三方云南昆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县城环卫一体化委托管理服务运行经费项目”开展事前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和“美丽县城”创建成果,全面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为提高县城城市管理水平,实现县城环境卫生质量和市容环境持续提升,不断改善县城环境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进一步推进县城建成区环卫一体化工作。
2022年,中共双柏县委办公室 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并实施了《双柏县县城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双办通〔2022〕30号),由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牵头,将县城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收(转)运、县城市政公厕管理维护、公园及公共绿化带养护、县城地下管网维修维护、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生活垃圾清运等工作管理服务事项,委托双柏县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属的双柏县福祥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祥物业公司”)开展市场化运作,福祥物业公司具体实施,主要负责设备购置、环卫清扫保洁人员管理、日常运行。县住建局负责对福祥物业公司的管理运营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并依据考核情况核拨运行经费。
1.双柏县县城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提高县城建成区环卫一体化工作,提高县城城市管理水平,县住建局成立了双柏县县城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双柏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负责处理双柏县县城环卫一体化工作中的日常事务。
2.福祥物业公司
福祥物业公司具体负责双柏县城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收(转)运、县城市政公厕保洁、公园管理、公园动物饲养、公共绿化带养护和县城地下管网维护、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
县住建局将所管辖的双柏县县城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收(转)运、县城市政公厕保洁、公园管理、公园动物饲养、公共绿化带养护和县城地下管网维护、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打包委托给福祥物业公司管理。由福祥物业公司代为履行上述管理服务;县住建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人员对福祥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按月拨付运营费用,其中每月扣留10%作为考核资金。
县住建局按照《双柏县县城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双办通〔2022〕30号),与福祥物业公司签订《双柏县县城环卫一体化委托管理服务协议》,按规定程序申报2025年项目预算资金1,200万元,全部用于县城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公厕清扫保洁及管理维护,洗手台清扫保洁及管理维护,道路中心隔离栏清洗,公共绿化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等日常管理维护。
根据《双柏县县城环卫一体化委托管理服务协议》,县城环卫一体化委托管理期限为8年(即2022年8月1日-2030年7月31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3.《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省级事前预算绩效评估机制的意见》;
4.《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20〕5号);
5.《双柏县财政支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双财字〔2021〕59号);
6.《双柏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预算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双财绩〔2024〕7号);
7.《双柏县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0年)》;
8.《双柏县城绿地系统规划(2014-2030)》;
9.《双柏县县城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双办通〔2022〕30号);
10.《双柏县县城环卫一体化委托管理服务协议》。
(一)依据充分。事前绩效评估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央、省、州、县有关文件等为依据。在评估过程中,收集足够的相关文件及详实的佐证资料,为评估结论提供充分的依据支持。
(二)绩效导向。事前绩效评估以绩效导向和成本控制理念为出发点,以投入、产出和效果为评估重点,注重成本效益,对项目决策进行综合评估。
(三)科学规范。事前绩效评估按照规范的程序,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方法,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充分收集证据资料,保证评估结论科学可信。
(四)精简高效。事前绩效评估的重点是评估项目的必要性和预算的准确性,在实施过程中,注意与现有审批、决策等程序的融合,简化流程和方法,提高评估工作的效率。
(五)客观公正。事前绩效评估以事实为依据,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绩效评估围绕项目申报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目标合理性、实施可行性、筹资合规性五个维度开展。
(一)申报必要性
主要评估资金申请与落实政府决策部署、发展规划、部门主要职责的关联程度,即是否为了解决当前最重要、需求最迫切的问题,主要从政策依据充分性、职能相关性和预期效益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二)投入经济性
重点解决是否存在重复、交叉的资金安排,是否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成本测算是否科学合理。主要从规模合理性、测算科学性两方面进行评估。
(三)目标合理性
主要评估绩效目标是否能够充分反映资金投入后带来的主要产出,以及对实施对象现有状态的变动影响,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主要从目标完整性、匹配性和科学性三个方面进行评估。
(四)实施可行性
主要分析是否具备实施的前提条件和要求,从前置审批事项完整性、基础条件完备性、工作方案可行性、财政投入方式有效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五)筹资合规性
主要解决筹资渠道是否合规、筹资方式是否合理、财务风险是否可控等问题。
根据《双柏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预算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双财绩〔2024〕7号),组织第三方云南昆审会计师事务所对“预算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评分表)”设立指标并进行评估。具体指标设置情况如下:
1.立项必要性。从五个方面进行评估项目立项的必要性:(1)政策相关性。①是否与国家、省、州相关行业宏观政策相关;②是否与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家、省和州行业规划、双柏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双柏县行业发展规划等相符;③是否与其他政策存在交叉、重复。(2)职能相关性。项目是否与主管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规划及当年重点工作相关。(3)需求相关性。①是否具有现实需求,需求是否迫切;②是否有可替代性;③是否有确定的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4)财政投入相关性。①是否具有公共性,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5)决策科学性。①是否经过了充分调研;②是否经过了评审、专家咨询或公众听证等环节;③调研报告、可研、评审、批示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④主体是否明确,职责是否清晰,责任是否可追溯。
2.投入经济性。从两个方面进行评估项目的投入经济性:(1)投入合理性①预算费用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测算标准是否合理;②投入资源及成本是否与预期产出及效果相匹配;③其他渠道是否有充分投入。(2)成本控制措施有效性。项目是否采取相关成本控制措施,成本控制措施是否科学有效。
3.绩效目标合理性。从两个方面进行评估项目的绩效目标合理性:(1)目标明确性。①绩效目标设置是否明确;②与部门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是否一致;③项目受益群体定位是否准确;④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是否与项目高度相关。(2)目标合理性。①绩效目标与项目预计解决的问题是否匹配;②绩效目标与现实需求是否匹配;③绩效目标是否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挑战性;④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可衡量,指标值是否合理、可考核。
4.实施方案有效性。从三个方面进行评估项目的实施方案有效性:(1)实施内容明确性。项目内容是否明确、具体,与绩效目标是否匹配。(2)实施方案有效性。①项目技术路线是否完整、先进、可行、合理,与项目内容及绩效目标是否匹配;②项目组织、进度安排是否合理;③与项目有关的基础设施条件是否能够得以有效保障。(3)过程控制有效性。①项目申报、审批、调整及项目资金申请、审批、拨付等方面已履行或计划履行的程序是否规范;②项目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职责分工是否明确、项目人员条件是否与项目有关并得以有效保障;③业务管理制度、技术规程、标准是否健全、完善,以前年度业务制度执行是否出现过问题,相关业务方面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并配有相应的保障措施;④项目执行过程是否设立管控措施、机制等,相关措施、机制是否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5.筹资合规性。从三个方面进行评估项目的实施方案有效性:(1)筹资合规性。①资金来源渠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②资金筹措程序是否科学规范,是否经过相关论证,论证资料是否齐全;③资金筹措是否体现权责对等,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是否匹配。(2)财政投入能力。①州、县(市)财政资金配套方式和承受能力是否科学合理;②各级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是否有类似项目资金重复投入;③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是否科学合理。(3)筹资风险可控性。①对筹资风险认识是否全面;②是否针对预期风险设定应对措施;③应对措施是否可行、有效。具体指标体系及评分情况见附件1。
1.对能够获取标准值的指标,根据不同指标的特征和属性,分别从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中获取。
2.采用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方法,对定性评估指标采用分析打分,对定量评估指标采用量化打分,总分按百分制。
3.评估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根据评估分值,确定评估对象对应的档次。具体分值与档次见下表:
评估分值与评估等级表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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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
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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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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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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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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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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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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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0
|
<60
|
根据《双柏县财政支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双财字〔2021〕59号),评估结论分为“建议予以支持”、“建议不予支持”。组织开展的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分值为80分(含)及以上,结论为“建议予以支持”,可细化项目设置后纳入部门项目库管理。县财政局对县级部门报送的绩效评估结果审核不通过的,或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分值为80分及以下的,结论为“建议不予支持”,不得纳入财政项目库。
1.查阅资料。在收集、整理项目资料的基础上,查阅与项目内容有关的国家及地方宏观政策、行业政策,主管部门职能和规划等,对项目有关资料进行深入研究、比较和分析。
2.现场调研。对项目实施单位和实施地点进行实地调研,了解未来项目管理情况,核实项目相关信息。
3.专家咨询。结合项目特点,聘请与项目专业领域有关的专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会议沟通等方式,就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财政支持范围和方式及项目预算等内容向专家进行咨询和讨论。
4.召开座谈会。组织参与项目的评估专家、上级主管部门等座谈,对项目资料进行集体审阅、充分讨论,对评估项目集中发表意见和建议。
5.网络调查。通过互联网及相关媒体开展调查,向评估对象利益相关方了解情况或征询意见。
6.电话咨询。通过电话对专业人员、评估对象及其他相关方进行咨询。
事前绩效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文献分析法等。
1.成本效益分析法:通过预算支出安排与预算效益进行对比分析对项目进行评估。
2.对比分析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预期实施效果、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预算支出安排的比较,对项目进行评估。
3.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对项目进行评估。
4.最低成本法:对预期效益不易计量的专项支出,通过综合分析测算其最低实施成本对项目进行评估。
5.文献分析法: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对项目进行评估。
1.收集整理材料
评估工作组全面收集与被评估项目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包括项目的立项背景及发展规划、立项申请材料、预算申请材料、组织管理制度等。
2.书面审核
评估工作组通过对资料进行审核、整理,对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运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对照评估方案内容,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
3.现场调研
评估工作组可视情况开展现场调研,实地勘测、核实、了解评估对象的具体内容、申报理由和具体做法、依据等,将现场情况与已收集到的材料进行对比,对疑点问题进行询问,听取并记录申报单位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答复。
4.形成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评估工作组根据评估情况,参照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模板,整理评估资料,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形成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根据《双柏县财政支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双财字〔2021〕59号),通过事前评估,“县城环卫一体化委托管理服务运行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分值为95.00,评估结论为“建议予以支持”。
通过对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有效性、筹资合规性五个维度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一是项目在立项方面,符合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家和省行业规划、双柏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当地对项目需求迫切,政策依据充分,项目主体明确,职责清晰,责任可追溯;二是投入经济性方面,预算费用测算依据充分、测算标准合理;三是在目标合理性方面,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明确,且有相对较为细化的绩效目标,与部门长期规划工作目标一致;四是在实施方案有效性方面,《双柏县县城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项目技术路线完整、先进、可行、合理,项目的实施内容与绩效目标匹配;五是在筹资合规性方面,该项目全部使用财政资金,无其他渠道投入。
在评估过程中发现实施主体未制定成本控制措施。
“县城环卫一体化委托管理服务运行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分值为95.00分,评估结论为“建议予以支持”。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1 指标得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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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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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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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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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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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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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
|
100.00%
|
投入经济性
|
20
|
15
|
75.00%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20
|
20
|
100.00%
|
实施方案有效性
|
30
|
30
|
100.00%
|
筹资合规性
|
10
|
10
|
100.00%
|
合计
|
100
|
95
|
95.00%
|
1.评估得分情况
立项必要性部分共设置5个二级指标,12个评估要点,分值为20分,得分20分。
2.评估结果分析
(1)政策相关性。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和“美丽县城”创建成果,全面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大力提升县城精细化管理水平,以县城环境卫生科学管理为抓手,有效解决群众对美好环境的向往。双柏县在县城区推行环卫一体化,将县城清扫保洁、公园广场街道绿化养护、公厕维护保洁、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等工作纳入一体化运营,能够有效整合人员力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对破解当前县城环卫难题具有重要意义。
(2)职能相关性。项目与主管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规划及当年重点工作紧密相关。为持续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和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提升县城环境卫生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城市人居环境持续优化、城市形象品质稳步提升,不断开创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县住建局作为主管部门,成立双柏县县城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双柏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负责处理双柏县县城环卫一体化工作中的日常事务。
(3)需求相关性。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事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中共双柏县委办公室 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双柏县县城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双办通〔2022〕30号),推行分片包干的环卫一体化运营,实现了资源与责任相捆绑,权、责、利互为一体,极大激励了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收(转)运、绿化养护工作的积极性,县城精细化管理水平得到新提升,县城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得到较大改善,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
(4)财政投入相关性。双柏县城内所有公共街道、路面,查姆广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广场、民族文化广场、公园、元双公路过境线、玉楚高速公路入城口连接线、县城公共绿化和行道树、县城地下管网和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县城路灯、绿化水电设施维修、维护和水电费支付;所有公共区域和单位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县城所有市政公共厕所;生活垃圾清运、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一并纳入一体化运营范围。项目实施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明显,不断改善县城环境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有利于提高县城城市管理水平。项目实施具有公共性,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
(5)决策科学性。随着双柏县县城建成区的不断扩大,环卫、绿化、亮化管护面积也随之增加,县城环境卫生、美化、绿化至关重要。在县城区推行环卫一体化,将县城清扫保洁、公园广场街道绿化养护、公厕维护保洁、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等工作纳入一体化运营,能够有效整合人员力量、改善县城环境。
1.评估得分情况
投入经济性部分共设置2个二级指标,4个评估要点,分值为20分,得分15分。
2.评估结果分析
(1)投入合理性。项目参照往年县城环卫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和公园、绿化养护的情况,结合目前县城建成区情况,县住建局、福祥物业公司对县城清扫保洁面积、公厕和洗手台数量、道路中心隔离栏清洗、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收集清运、查姆公园和公共绿化及行道树、地下管网和路灯维护等工作量进行核定,按照市场化运作单价核定运营费用,具体委托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服务费用按照《双柏县城环卫一体化委托内容和运行费用明细表》分配,如清扫保洁面积695,426.78平方米测算费用312.95万元/年、清扫管护市政公厕37座测算费用312.95万元/年、清扫管护洗手台11座测算费用6.6万元/年等。经评估小组查阅项目相关评估资料,项目资金有预算费用测算明细及依据。
(2)成本控制措施有效性。县住建局制定《双柏县县城环卫一体化委托管理服务考核办法》《双柏县县城环卫一体化委托管理服务考核细则(评分表)》,每月定期对福祥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形成双柏县县城环卫一体化委托管理服务工作考核综合评分结果,运行经费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按月拨付,年度费用每月拨付一次,分12次拨付完。当月的工作情况当月末进行考核,当月应拨付的运营费用县住建局每月扣留10%作为考核资金,其余费用于次月10日前拨付给福祥物业公司。委托内容以外产生的费用,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双方确定价格后由县住建局向县财政申请并按实际发生额拨付给福祥物业公司。项目虽制定考核办法及细则,但缺少有效的成本控制措施。
1.评估得分情况
绩效目标合理性部分共设置2个二级指标,8个评估要点,分值为20分,得分20分。
2.评估结果分析
项目总体设定了明确且可量化的绩效目标,与部门长期规划工作目标一致,绩效指标设置与项目高度相关,与现实需求相匹配。如:设置道路清扫保洁面积≥695,426.78平方米、绿化带保洁总面积≥348,422.89平方米、公厕和洗手台管护数量=48座等5项数量指标;设置公共厕所、绿化带保洁率≥95%、垃圾处置和道路清扫率≥95%的质量指标;设置清扫处置和维护的及时性≤2小时、环卫工人的工资发放及时性=及时足额的时效指标;设置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95%的社会效益指标;设置有效改善和提升公共区域的环境质量≥95%的生态效益指标;设置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提升=长期的可持续影响指标;针对服务对象设置城区居民和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
1.评估得分情况
实施方案可行性部分共设置3个二级指标,8个评估要点,分值为30分,得分30分。
2.评估结果分析
(1)实施内容明确性。根据《双柏县县城环卫一体化委托管理服务协议》,明确项目实施内容为县城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公厕清扫保洁及管理维护,洗手台清扫保洁及管理维护,道路中心隔离栏清洗,公共绿化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等日常管理维护,行道树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等日常管理维护,查姆湖、东兴湖、虎湖水域面积管理维护,查姆公园森林日常管护,路灯和景观灯日常管理维护,县城道路中心隔离栏、广场鲜花管护,公园猴、狐狸、天鹅饲养,定期对县城餐厨垃圾进行清运,县城枯死绿化苗木补植补种,鲜花更换,定期对县城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对公厕化粪池污物进行吸污清运,公厕、洗手台的香薰、手纸、洗手液购买及补给,破损垃圾桶更换,扫把、拖把、清洗剂、消杀药品、工人工衣等劳动工具和易耗品购买,地下管网日常巡查维护,及时清掏堵塞管道,更换损坏的下水井盖、雨子,对县城区所有市政道路路面、人行道砖、路缘石、垃圾亭等市政设施和公园园林建筑小品破损进行维修维护,公园启闭塔、吊桥、玻璃栈道等维护。项目实施内容较为明确。
(2)实施方案有效性。项目内容及绩效目标相匹配,技术路线完整、先进、可行、合理。一是《双柏县县城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的基本原则、运营方式、工作要求及技术标准、运营投入、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二是《双柏县县城环卫一体化委托管理服务协议》明确了县城环卫一体化委托管理期限为8年(即2022年8月1日-2030年7月31日),协议制定了委托范围工作要求及标准、日常管理维护、设备及人员配置等内容。
(3)过程控制有效性。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根据《双柏县县城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福祥物业公司具体负责双柏县城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收(转)运、县城市政公厕保洁、公园管理、公园动物饲养、公共绿化带养护和县城地下管网维护、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县住建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对清扫保洁人员、绿化养护工人和运营企业落实环卫清扫保洁、绿化养护、地下管网和市政设施维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项目采取网格化责任包保的方式,实行定人、定地点、定任务、定责任的要求,切实压实运营企业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1.评估得分情况
筹资合规性部分共设置3个二级指标,9个评估要点,分值为10分,得分10分。
2.评估结果分析
(1)筹资合规性。资金来源渠道符合相关规定,该项目使用的资金为财政资金。根据《双柏县县城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县城区环卫一体化工作顺利进行,县人民政府将承包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由县财政局在每年初将承包费用划入县住建局账户,确保运营经费有保障。生活垃圾处理费以及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临时停车费用于保障环卫一体化工作,每年收取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不少于123万元,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费收取不少于160万元。县住建局收取的城市管理执法罚没收入按规定上缴县财政后用于保障环卫一体化工作。
(2)财政投入能力。根据《双柏县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0年)》《双柏县城绿地系统规划(2014-2030)》等相关规划,无类似项目资金重复投入,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科学合理。
(3)筹资风险可控性。根据《双柏县县城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项目使用财政资金保障,筹资风险较低。
建议主管部门制定成本控制措施,重点加强委托内容以外产生费用的管控,在“一事一议”的基础上,加大成本支出审核力度,确保运行经费项目的成本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附件:1.预算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评分表)
附件1
预算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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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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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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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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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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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必要性(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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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相关性(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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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是否与国家、省、州相关行业宏观政策相关;②是否与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家、省和州行业规划、双柏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双柏县行业发展规划等相符;③是否与其他政策存在交叉、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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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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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相关性(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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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项目是否与主管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规划及当年重点工作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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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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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相关性(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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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是否具有现实需求,需求是否追切;②是否有可替代性;③是否有确定的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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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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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投入相关性(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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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是否具有公共性,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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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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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科学性(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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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是否经过了充分调研;②是否经过了评审、专家咨询或公众听证等环节;③调研报告、可研、评审、批示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④主体是否明确,职责是否清晰,责任是否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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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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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经济性(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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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合理性(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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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预算费用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测算标准是否合理;②投入资源及成本是否与预期产出及效果相匹配;③其他渠道是否有充分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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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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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控制措施有效性(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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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项目是否采取相关成本控制措施,成本控制措施是否科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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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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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合理性(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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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明确性(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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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绩效目标设置是否明确;②与部门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是否一致;③项目受益群体定位是否准确;④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是否与项目高度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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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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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合理性(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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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绩效目标与项目预计解决的问题是否匹配;②绩效目标与现实需求是否匹配;③绩效目标是否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挑战性;④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可衡量,指标值是否合理、可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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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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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有效性(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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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内容明确性(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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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项目内容是否明确、具体,与绩效目标是否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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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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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有效性(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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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项目技术路线是否完整、先进、可行、合理,与项目内容及绩效目标是否匹配;②项目组织、进度安排是否合理;③与项目有关的基础设施条件是否能够得以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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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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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有效性(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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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项目申报、审批、调整及项目资金申请、审批、拨付等方面已履行或计划履行的程序是否规范;②项目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职责分工是否明确、项目人员条件是否与项目有关并得以有效保障;③业务管理制度、技术规程、标准是否健全、完善,以前年度业务制度执行是否出现过问题,相关业务方面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并配有相应的保障措施;④项目执行过程是否设立管控措施、机制等,相关措施、机制是否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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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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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合规性(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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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合规性(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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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资金来源渠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②资金筹措程序是否科学规范,是否经过相关论证,论证资料是否齐全;③资金筹措是否体现权责对等,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是否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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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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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投入能力(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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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州、县(市)财政资金配套方式和承受能力是否科学合理;②各级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是否有类似项目资金重复投入;③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是否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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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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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风险可控性(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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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对筹责风险认识是否全面;②是否针对预期风险设定应对措施;③应对措施是否可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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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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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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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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